从寓酒浇愁到寓酒于乐——白居易的人生智慧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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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自谓“一生耽酒客,五度弃官人”,在其有情人生中的闲忙、静噪、穷通、顺逆等不同的生命境遇中,白居易都离不开酒的陪伴。“饮酒“是白居易平生重要的生活方式之一,酒、琴、诗被白居易戏称为“北窗三友”,他自号“醉吟先生”,对酒的偏嗜直至晚年不辍,几乎到了“篇篇有酒”、“无酒不欢”的地步,后代文人对于白氏“有花有酒有笙歌”的适意人生有着广泛的憧憬。如果我们跳出文学的视野,转而从士大夫行为心理和生活方式的角度去思考白居易的“饮酒”的话,则也许能够从白氏浅俗的诗文中掘觅出诗人别样的隐忧或考量来。白居易似乎在编纂自己的文集时,已经事先预料并设定了后代读者的存在,他不惮其烦地在文本中回应着早年的创作、表现自己的生活观念和处世态度、不无矜夸地炫耀晚年的富足和余闲等等,其实都是在“展览”,至于展览的对象则又是不确定的群体或个人。这里要追问的是,卯饮作为一种于生理健康有害的行为方式,白居易为何要去尝试;其次,卯饮之于白居易起到了怎样的作用;最后,在行为主体白居易不同的生命阶段、人生际遇、心态观念中,卯饮的效用又发生了怎样的转变。 “卯饮”小考所谓“卯饮”,即卯时饮酒之意。卯时是早晨的五点到七点,也泛指清晨时光,从目前所见之材料来看,大多数倾向于卯时不当饮酒这个意见。即卯时为何不宜饮酒这个问题,还要从中国传统时间观念和中医理论来找答案。今天中国人的时间观念是舶自西方的24小时制,而在古代中国却并没有那么细致地划分一天。从现存史料来看,至少在《周礼·春官》中就已经谈到了“十二时辰”。至少自汉武帝颁布太初历,官方较为通行的划分办法是将一天分为十二个时辰,每个时辰相当于今天的两个小时;为了方便记忆和规范,复又以十二地支的名字与十二时相对应。古人用十二时辰来标识时间,不仅仅为指导农事,对于士大夫而言,每天在不同的时间内作什么事情也同样要有所规范。古人将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各司其职,守此本分,方能实现所谓的“王政”。对于“饮酒”,先秦儒家表现出高度的关注。饮酒既作为国家重要的礼仪活动受到重视;同时,我们看到,士人饮酒应有所节度,即“饮酒的时间不要过长,以免误事。上午不要旷废了早晨的公事,晚上不要旷废了自己的家事。”可见,饮酒的多少和时机都与生活事务有关,安乐而不乱地饮酒才符合君子的身份。 由此我们可以想象,如果卯时(日出)起来就饮酒,那么这一天也就在醉酒中被虚度,对于一般士人来讲,是不会轻易去尝试卯饮的。更何况,如果从中医学的角度去对卯饮加以考查就会发现,卯饮也不利于健康。对于白居易等古代士大夫而言,晨起饮酒至少需要具备两个条件:公务闲暇或休假、致仕等无需办公的场合或时间内;酒量较好,自身解酒机制发达,如此则不容易酒醉终日。显然,论起酒量,恐怕白居易仅仅算个乐于饮酒的作家,他自己曾明确称道:“遇酒多先醉,逢山爱晚归。”根据相关文献调查:白居易“卯饮”的习惯大约开始于元和十三年,在任忠州刺史之前,是年十二月任忠州刺史,这一年白居易四十七岁;从杭州、苏州外放到回朝这段时间内,白居易延续了江州卯饮的习惯,然而与江州时期不同的是,苏杭虽属外郡,却无得如江州司马之职务清闲,白诗自谓:“此时却羡闲人醉,五马无由入酒家。”故白居易约在休假期间卯时偶饮。而大和三年分司东都后,白居易拥有了大把的光阴消遣度日,同时他卸去宦职的牵绊,真正作到从心所欲地去享受生活,因此,晚年卯饮的场合也变得更加随性,无论是独酌还是送客,抑或邀请招客。 夙慕渊明与潦倒度日:白居易江州时期的卯饮动机江州何以成为白居易卯饮行为的起点,其中诚然有偶然的成分,但仔细研读白居易此一阶段的诗文,并结合其前期的饮酒诗来看,则或可寻绎出卯饮背后的必要动机来。元和十年,白居易因上书要求捉拿刺杀宰相武元衡的凶犯,而触怒当朝,被贬江州司马,这成为白居易仕宦以来的一次重要转折,早年新乐府中的仗义执言、慷慨之调难继,立身许国、兼济天下的不朽心态被惨淡的现实击落为梦幻泡影。突如而来的身份、地位、生存环境的巨大落差将他拖入了苦闷消极的深渊,他面对的不仅仅是如何挨过江州的贬谪生涯等现实问题,更重要的是,是如何为自己未来的存在重新作一番定位。然而,江州司马官居清闲,适为诗人提供了独游思考、检讨过往的际遇,对此白居易在到任之时便清楚地作出过定位。失去的大高官显爵的荣耀,远离了政治中心,白居易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自由。对白居易而言,如何将独善的心态化入曰常生活,其实更加考验诗人的智慧:他既要找到一剂抚平谪宦创痛的良药,又要为心灵重新安置一方可供栖居的田园。 存在困境及其所引发的焦虑体验进一步加深了白居易对陶渊明的体认,从长安时期的仿效陶诗风格进而发展到慕陶的为人处世和生存方式。他平生慕陶之为人、效陶之诗风、践陶之所行、比陶之所无,从各个方面去融会贯通陶渊明的处世之道和思想观念,这是白居易学陶的重要特征。白居易也许正是在陶渊明诗中发现他晨起饮酒这一生活习惯,并进而仿效之,陶这或许是白居易卯饮行为发生的初衷——江州时期的白居易则有充分的余闲去将陶渊明式的“诗酒风流”付诸实践。但是,这仅仅揭示了此一行为发生的一种外在动机,从行为心理的角度来看,似乎对白居易来说,卯饮还有更为直接的“内驱力”。酒精可以麻痹神经,醉酒之后也就不用思考前世今生,也无需顾虑穷通生死。因此,买醉销愁、潦倒度日就成为白居易江忠二州任上饮酒的内在动机,带着沉重的阴影来饮酒,只能获得短暂的穷愁泥醉,却始终无法像陶渊明那样真率自如地品味酒中之乐。只有在酒醉中,白居易才能渐渐释然自身的命运遭际,从悲伤中走出来,为自己下一步的人生去向作一番重新打算。 寓酒于乐:晚年心境与卯饮效用之转变洛阳成为白居易晚年的栖宿之所,其晚年心态的形塑与洛阳当地的自然和人文环境不无关系,今略申之。洛阳政治地位在武周时期达到顶峰,但随着唐朝国势的衰退,尤其是边防战略的转移,中晚唐以来的洛阳越来越远离了政治权力中心而走向边缘,久之其作为古都的文化意味远超其作为陪都的政治色彩。尤其愈到唐晚期,洛阳不再受到皇帝的关注,其作为边防重镇的地位也难以维系,拜表行香等形式上的礼仪活动便成为留守官员的主要责任和周期事务,这也是众多士大夫企求分司东洛作为晚年归属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生耽酒的白居易在生命的晚境里对酒的依赖程度较早年的程度更深,诗中之酒几乎达到了篇篇可见的地步。此时的白居易体会更深的是饮酒带来的乐趣,酒与闲适的晚年生活相互影响,白居易在朦朦醉意中抒发自己对当下生活的满足。值得注意的是,此一时期尽管“已无愁可销”,作为一种生活惯性,白居易延续了早年卯饮的习惯,但如细细品味那些诗的话,会发现卯饮的动机却发生了改变,这种转变在苏州刺史任上便已经透露出了端倪。长庆四年白居易第一次请求分司洛阳,然而不久就被除授苏州刺史。但他此时已经无心恋栈,退隐之心既萌,“既无可恋者,何以不休官”。对仕途的冷淡和倦怠成为杭州、苏州以来白氏内心的潜在声音,尽管他在杭州任上作出了不俗的政绩,但借酒消愁之感依然不绝于口。 白居易在杭州和苏州任上分别写到一次“卯饮”,与江州不同的是,他将重点转移到了对“年龄”的关注上来。这一年诗人已经年过半百,但却因无法忍受朝野党争的倾轧而自请外放,而就在元和十五年诗人才刚刚被从荒凉的忠州诏还长安。但他提醒在场的众人,不要将他看作一个耳顺之年的老人,相反,诗人希望凭借酒力来勉强找回青年时的意气。以知足省分为出发点,以闲乐的内心情境为背景,如此去审视白居易晚年分司东洛以来的卯饮行为,恐怕很难用习惯的简单延续一以论之。同样是晨起空腹饮酒,不同的是饮酒的场合和饮者的心境。所以我们看到,居洛期间,白居易并不刻意表现卯饮这一行为,也不强调卯饮具体的功效,总之,此阶段的卯饮带有随机性,送别欢宴,独酌赏花,早眠初觉,都成为卯饮的可能,而决定这一可能的是诗人的心情。因为白居易自分司东洛以来就已经声明“已无愁可销”,卯饮的动机由功利性的外在指向转而成为了作家闲雅生活的一个点缀,成为其晚年渴来即饮、饥来即食、困来即眠的“地上仙”生活的有机组成,白居易并不去有意突出卯饮的功效和醉酒的动机,闲乐的心态为诗人提供了开怀畅饮的可能;反过来,不时的卯饮也进一步佐助了闲乐适意生活的情调,白居易只是在品味卯时饮酒的乐趣。慕陶是白氏卯饮发生的外在动机,买醉销愁以潦倒度日是卯饮所起到的现实效用,江州之任适为此一行为的发生提供背景;经历了仕途的起落,白居易对朝局心灰意冷,为明哲保身,他将分司洛阳作为晚年的归属,而此一心态所影响下的卯饮已不再源自苦闷的心灵和无奈之处境,而更多追求卯饮之欢,从而加强了晚年闲乐的精神体验。简单来说,从寓酒浇愁到寓酒于乐或许可以成为自江州以来白居易与饮酒关系的综括。从中我们见出的不仅仅是诗人的仕途心迹,更可照烛白居易权变随和的生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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